2025年版《中国药典》中“除另有规定外”的表述,应如何理解?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5日 信息来源:

 答:2025年版《中国药典》凡例总则第四条明确,凡例和通用技术要求中采用除另有规定外这一用语,表示存在与凡例或通用技术要求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则在品种正文中另作规定,并按品种正文执行

新版《中国药典》颁布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应及时评估其所执行的药品标准与新版药典凡例、品种正文及其引用的通用技术要求的适用性。经评估,其执行的药品标准不适用新版《中国药典》有关要求的,应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有关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进行充分研究和验证,按相应变更类别批准或者备案后实施。

(来源:国家药典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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